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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,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。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,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、保障生态系统功能、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。生态保护红线具有系统完整性、强制约束性、协同增效性、动态平衡性、操作可达性等特征。
具体来说,生态保护红线可划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、环境质量安全底线、自然资源利用上线。
生态保护红线划定
林地和森林、湿地、荒漠植被、物种四条红线,要求全国林地面积不低于46.8亿亩,森林面积不低于37.4亿亩,森林蓄积量不低于200亿立方米,湿地面积不少于8亿亩,治理宜林宜草沙化土地、恢复荒漠植被不少于53万平方公里,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严禁开发,现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全面保护。
边界核定原则